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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勞動部辦理「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2條第2款指定公告之化學品名單及實施期程

2018-05-14• 安全衛生

函轉勞動部辦理「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2條第2款指定公告之化學品名單及實施期程,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勞動部107年3月15日勞職授字第1070200839號函辦理。 
 
二、 為建立以風險為基礎之化學品危害預防管理機制,勞動部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規定訂定旨揭辦法,並於104年1月1日施行,對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優先管理化學品,應將運作資料報請備查。 
 
三、 檢附列為第2階段指定公告之優先管理化學品名單(草案如附表一、二),該名單為該部由「危險物與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3階段適用名單中,篩選危害性較高且運作量較大之化學品,其中屬致癌物質第1級、生殖細胞致突變性物質第1級或生殖毒性物質第1級之化學品計102種;具物理性危害或健康危害之化學品計492種,並預計於107年擇期公告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