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鉛中毒預防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研商會議相關資料,詳如說明,請查照。
2024-04-11• 安全衛生
主旨:函轉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鉛中毒預防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研商會議相關資料,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13年4月8日勞職衛2字第1131300291號函辦理。
一、依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13年4月8日勞職衛2字第1131300291號函辦理。
二、旨揭規則於63年6月20日發布施行迄今,歷經4次修法,最近一次修正日期為103年6月30日,本次修正係為明定鉛混合物列管之濃度限值及配合相關法規名稱之修正;此外,為提升工程控制源頭品質管理機制,明定局部排氣裝置應由專業人員設計,並強化其設置與維護之管理等。
三、本案該署業於112年12月27日至113年2月26日踐行預告程序,經蒐集各單位提供意見,建議刪除鉛化合物定義,並於清潔環境或勞工洗滌時,納入使用適當溶液清潔,為求周延與完備,爰召開研商會議討論。
四、請貴校協助檢視旨揭預防規則條文修正內容,倘於實務執行及管理面有相關建議,請於113年4月15日(星期一)前填列修正建議表並回復,俾利本部彙整相關意見於研商會議提供該署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