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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新修訂「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之實驗室生物安全指引」,請各單位遵循,請查照。

2020-04-13• 安全衛生

主 旨: 檢送新修訂「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之實驗室生物安全指引」,請各單位遵循,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3月20日肺中指字第1093800247號辦理。 
二、旨揭指引(原名稱為「2019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之實驗室生物安全指引」)依據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將引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病原體正式命名為「SARS-CoV-2」,遂修正名稱。 
三、旨揭指引電子檔案已置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之「重要指引及教材」項下,請自行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