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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新修訂之規定,請轉知所屬單位,請查照。

2018-04-19• 安全衛生

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新修訂「感染性生物材料、傳染病檢體及相關生物材料輸出(入)管理規定」,請轉知所屬單位,請查照。

 
明:
一、 依據該署104年9月18日疾管感字第1040500559號函辦理。
 
二、 旨揭指引已公布於該署網站(www.cdc.gov.tw)之「專業版首頁>通報與檢驗>感染性生物材料輸出入申請」專區。
 
三、 檢附管理規定1份,如有相關疑問請洽該署聯絡人:陳奕禎,聯絡電話:02-23959825#3871,電子信箱:iameros@cd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