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公告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檢送「設置單位操作第三級以上感染性生物材料人員生物安全訓練課程認可規定
2018-04-18• 安全衛生
說 明:
一、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101年8月15日衛署疾管源字第1010500366號函辦理。
二、 依據「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及傳染病病人檢體採檢辦法」第5條第2項規定:「…第三級以上感染性生物材料之操作人員並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生物安全訓練。」有關認可課程可於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傳染病數位學習網」進行線上學習、測驗。
(網址:http://e-learning.cdc.gov.tw/index.jsp)
三、 旨揭規定請至該局網頁(www.cdc.gov.tw)之「專業版首頁/檢驗資訊/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及傳染病病人檢體採檢辦法/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及傳染病病人檢體採檢辦法」瀏覽下載。
四、 本案聯絡人: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陳奕禎,電話:(02)23959825轉3871。
「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及傳染病病人檢體採檢辦法」、
「生物安全等級規範及病原體微生物危險性等級分類」、
「第三級以上感染性生物材料人員生物安全訓練課程認可規定及課程表」
可詳見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