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生物實驗若使用非商品化研究用生物毒素,請依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規定辦理
2018-04-18• 安全衛生
主旨:函轉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檢送「非商品化研究用生物毒素輸出(入)管制規定」乙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101年5月28日衛署疾管源字第1010500258號函辦理。
二、該規定請至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全球資訊網下載(http://www.cdc.gov.tw/professional/index.aspx,首頁(專業版)/檢驗資訊/生物安全/我國實驗室生物安全相關規範)。
三、本案聯絡人請洽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蔡威士先生,電話:(02)23959825轉3817。
本校相關辦法及記錄表格請洽下列網址下載
http://140.136.240.87/ehs/node/176
1.非商品化研究用生物毒素輸出(入)管制規定,可詳見參考附件。
2.設置單位輸出(入)屬於非商品化研究用微生物來源之生物毒素時,應檢具生物安全委員會同意文件,比照感染性生物材料輸出(入)申請規定辦理。
3.設置單位持有附表所列之7項生物毒素,應要求持有之實驗室確實記錄該等生物毒素之使用狀況(如使用人、使用日期及數量等)以供備查,並納入單位年度實驗室生物安全內部稽核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