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修訂之「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認可檢驗機構作業要點」1份。
2024-07-16• 安全衛生
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修訂之「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認可檢驗機構作業要點」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疾管署113年7月8日疾管檢驗字第1131300506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訂重點說明如下(詳如修正對照表,附件2):
(一)調整「登革熱」備註標示位置。
(二)增修「流行性腦脊髓膜炎」檢驗方法、代碼、備註內容及技術文件審查規定。
(三)調整「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檢驗目的及檢驗方法備註內容。
三、相關文件請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首頁>申請>傳染病認可檢驗機構專區」瀏覽下載。
四、副本抄送社團法人新北市醫事檢驗師公會,請貴會鼓勵所屬會員提出傳染病認可檢驗機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