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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2學年「小型壓力容器(滅菌鍋)操作人員教育訓練」實施計劃

2024-06-06• 活動訊息

一、活動目的: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三條,指定「壓力容器」為危險性設備,對這些設備需實施檢查標準及合格有效 許可使用期限等。另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6條”-雇主對新僱勞工或在職勞工於變更工作前,應使其接受適 於各該工作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故操作小型壓力容器(滅菌鍋)操作人員必須接受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二、參加人員: 1.校內各實驗室及實習場所操作『小型壓力容器』『滅菌鍋』之所有人員,含老師、助教、職員、技士、研究助理、 研究生及專題生等均應全程參與。 2.提前進入老師個別研究室之大學部學生。 三、訓練時間:113年6月12日(三) 12:50-16:20,實體課程。 報名網址:http://activity.dsa.fju.edu.tw/Activity.jsp?activityID=3207 場次ID:32075 亦可於環安衛中心重要公告查詢資訊。 四、訓練地點﹕于斌樓 谷欣廳 五、預定參訓人數:共計約100人。 六、聯絡人/電話:傅靜平專員(3021),E-mail:023793@mail.fju.edu.tw。 七、訓練地點/內容:請參閱次頁課程表。 八、預算:由環安衛中心112學年度教育訓練預算項下支出。 九、注意事項: 1.本訓練同時申請本校教職員「人事室選修課程」及「環安衛中心安全 衛生教育訓練」雙認證。 2.現場提供茶水、點心、餐盒及教材,響應環保,配合節能減碳原則,當天參訓人員請自備環保杯、 紙、筆等用具與會(現場不提供)。 3.課程開始20分鐘後不提供簽到(13:40),未簽到視同未到訓。 4.本次教育訓練將於課程結束後舉辦學習評量,全程參與並合格者(70 分),將由本校核發參訓合格証書, 請妥適保存,以利年度實驗室安全衛生檢查時查驗;教育訓練證書一旦發送、單位簽收後不再補發, 請 妥善保存(有效期限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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