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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春節連假,請 貴單位加強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及災害預防整備應變,並維持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災害緊

2021-02-03• 活動訊息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110年1月26日新北環廢字第1100166929號函辦理。 
二、貴單位自即日起至110年春節期間,請確實注意下列事項事頂,俾掌握災害應變「迅速、確實」原則,預防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災害事件發生,維護公共安全:
  (一)加強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災害應變編組教育及強化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災害橫向聯防組織及縱向通報相互支援系統聯繫作業。
  (二)檢點緊急防災應變器材有無短缺、過期或功能不足情形。
  (三)落實運作毒性化學物質人為突發事故預防,確實執行每日盤查紀錄防止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失竊。
  (四)強化災害預防整備應變﹔另春節期間巡實驗室應注意製程加熱設施、鍋爐等設備安全檢查等,提高預防整備之警覺心。
三、春假假期及夜間,如有虛驚、意外事件發生,第一時間(三十分鐘內)除聯繫指導老師、系所主管外,亦須通報教官值班室(分機2885、0905298885),以利後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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