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修正發布「各科技師執業範圍」之工礦衛生科之名稱及執業範圍乙案函文影本1份如附件,請查照。
2018-07-09• 安全衛生
主 旨: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會銜內政部、經濟部、交通部、勞動部、衛生福利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修正發布「各科技師執業範圍」之工礦衛生科之名稱及執業範圍乙案函文影本1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 明:
一、依107年6月29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字第10700040326號函、內政部台內營字第10708042823號函、經濟部經工字第10704601903號函、交通部交路字第10700101274號函、勞動部勞職授字第10702017573號函、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1071301445號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科字第1070714256D號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管字第1070041703D號函辦理。
二、工礦衛生科自107年5月1日起修正為「職業衛生科」,執業範圍為職業衛生之規劃、設計、研究、分析、監測、檢驗、評估、鑑定、改善、控制及計畫管理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