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貴單位實驗室於106年12月29日中午前至本校毒化物管理系統填報106年第四季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
2018-04-25• 環境保護
函請 貴單位所屬實驗室於106年12月29日(星期五)中午前至本校毒化物管理系統填報106年第四季(106.10.1-106.12.31)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如說明,請 查照辦理。
一、 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辦法」及「學術機構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等規定辦理。
二、 凡購買、使用、貯存及廢棄列管之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人,應依單一毒性化學物質實際運作情形確實紀錄,逐日填寫「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並以電子檔案方式保存,每季填報網路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申報表。
三、 請 貴系管理人務必提醒各實驗室於期限內完成本年第四季毒化物管理系統申報並逐一審視、確認,該管理系統將於106.12.29(五)中午12時關閉,未完成申報之實驗室,將提報相關會議議處,待本校彙整完成向環保署申報後(概估3-5個工作天),再重新開放該系統。
四、 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規定;未依規定定期申報將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