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勞動部「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22條條文勘誤表1份,請查照 2018-04-20• 安全衛生 說 明: 一、 依據勞動部105年4月11日勞職授字第1050201098號函辦理。 二、 如有相關疑問請洽該部承辦人,徐小姐,電話:(02)8995-6666,電子信箱:minyu@osha.gov.tw。 附件下載 勘誤表.pdf 原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