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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修訂之「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認可檢驗機構作業要點」。

2025-04-28• 活動訊息

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修訂之「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認可檢驗機構作業要點」1份(附件1),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疾管署114年4月23日疾管檢驗字第1141300327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訂內容如下(修正對照表詳如附件2):
(一)「鉤端螺旋體病」檢驗方法及書面技術文件審查需求規定。
(二)「萊姆病」、「兔熱病」實驗室生物安全等級。
(三)「流感併發重症」檢驗方法備註。
三、相關文件請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首頁>申請>傳染病認可檢驗機構專區」瀏覽下載。
四、副本抄送社團法人新北市醫事檢驗師公會,請貴會鼓勵所屬會員提出傳染病認可檢驗機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