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教育部補助永續循環校園探索及示範計畫」公告申請期間及注意事項,如說明。
2021-11-24• 活動訊息
一、 依據「教育部補助永續循環校園探索及示範計畫作業要點」辦理。
二、 本計畫採線上申請(不受理紙本申請),系統開放期間為110年12月6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111年1月7日(星期五)下午4時止,請於前述期限至「永續循環校園」首頁點選填報申請(網址: https://www.esdtaiwan.edu.tw/)。
三、 每校僅能選定探索計畫或示範計畫擇一申請,未依相關規定辦理者不予受理;有關計畫說明及申請書格式請至上述網站下載。
四、 本計畫採部分補助,地方政府主管學校之補助,依中央對地方政府補助辦法及教育部與所屬機關(構)對地方政府計畫型補助款處理原則規定,第1級補助核定經費比率不得超過77%;第2級補助核定經費比率不得超過80%;第3級補助核定經費比率不得超過84%;第4級補助核定經費比率不得超過87%;第5級補助核定經費比率不得超過90%。
五、 如有計畫申請相關疑問,可逕洽「永續循環校園推動辦公室」團隊:
(一)探索計畫:吳雅涵小姐,電話:(04)22196862。
(二)示範計畫:林凱逯先生,電話:(07)6158000分機3554。
(三)計畫申請:韋馨媛小姐,電話:(02)27712171分機2988。
(四)網站操作:徐玉珊小姐,電話:(03)2654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