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0年環境教育活動補助計畫,歡迎有意申請之教師提出申請。
2020-12-15• 活動訊息
一、 依新北環保局「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0年環境教育活動補助計畫」辦理。
二、 申請計畫請於110年1月20日(星期三)前郵寄或親自難達該局,逾期不予受理。申請資料經該局初審後,另通知後續評選日期,其它相關規定請詳閱補助計畫。
三、 110年旨揭計畫新增及變更內容如下:
(一)補助對象:凡從事公益並經政府立案之民間團體(不含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及本市各大專院校。
(二)提案計畫須於4月22日至6月8日期間規劃辦理1場(含)以上相關課程或活動,並配合該局環境季進行推廣。
(三)每計畫補助經費最高不超過新臺幣15萬元,計畫經費請依實編列,凡經評定入選案件,計畫內容須依委員意見及評定補助額度進行計畫修正與調整,惟經費表內容僅能進行運用分配調整,所修正之計畫總經費不可低於原提案計畫總經費之80%(含);其餘費用請列為自籌。
(四)每申請計畫需規劃性別平等宣導活動或課程至少1場次,性別平等宣導方式及時間不拘,相關講師費、文宣印製費用及活動場次、人次等均可納入計畫經費編列及成果。學員簽到表均需含性別欄位;該局將不定時電詢相關參與數據(場次、人次及男女比例)。
(五)各項經費核銷均需檢附照片佐證。
(六)請建立參與者「部份負擔」之觀念,建議由參與者支付部份費用,不僅可節省政府開支、增加單位自籌經費來源降低壓力,亦可讓參與者更加珍惜學習資源,提昇學習效益。
四、 本環境教育活動補助計畫內容請逕至活動網站首頁(https://www.epd.ntpc.gov.tw/Home)/最新消息/或本校環安衛中心網站下載。